沒簽勞動合同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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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

一、沒簽勞動合同離職拖欠工資怎麼辦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後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主張雙倍工資,並且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2)如果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3)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追討工資。勞動者首先要收集證明勞動關係成立的證據,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然後再申請仲裁追討工資。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二、主張雙倍工資要收集哪些證據

1、涉及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2、涉及工資標準的證據

工資單、銀行打卡記錄、工資税單等。

3、勞動關係的建立時間

社保、綜合保險單、處理公司業務的憑證等。

遇到拖欠工資的問題的時候大可不必擔心用人單位不給,只要自己採取正確的解決方式,哪怕用人單位不願意給,最後還是得給,如果有發現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還可以收集相關勞動關係證據,主張雙倍工資賠償,因為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也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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