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公司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6W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公司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社會上有很多的人與用人單位只是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這是因為他們沒有簽訂相關的勞動合同。其實只是一個很大的隱患,沒有勞動合同之後如果發生什麼事情,那麼維權就會比較困難。下面我們就以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為例進行簡要説明。

一、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公司拖欠工資該怎麼辦

第一,先協商,找公司負責人協商。

第二,協商不能的向勞動局舉報。

第三,法律途徑,申請勞動仲裁,對於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起訴所在的單位。

注意:收集自己工作的證據作為仲裁和訴訟的依據,也可以向媒體、法律網站反映情況,通過媒體曝光的方式解決。

二、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根據規定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除在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期間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外,還應視為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及繳納保險的的,違法不籤合同單位須付雙薪。即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支付雙倍工資並補繳保險,否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局監察委員會投訴解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以上內容就是對於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後公司拖欠工資怎麼?這一問題的具體的解決方法措施。雖然沒有紙質的勞動合同在,但是確實已經存在着勞動關係,那麼就可以根據勞動保護法的有關條例對自己的合法權益進行維護。希望通過上述內容可以給你帶來一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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