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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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

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了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也就是説期房應當自交付房屋之日起90日內為購買人辦理房產證,現房應當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內為買房者辦理房產證,逾期不辦理的應當根據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購買者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

對於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二、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所需要的資料

1、房子的購買合同原件以及補充合同原件;

2、開發商開出的商品房銷售發票原件;

如果是貸款,要帶上首付款的發票、貸款的發票以及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全款則帶上房款發票以及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若是現房的話,就沒有實測面積補差款。

3、房屋的測繪表以及分層分户平面圖原件,如果測繪表是舊格式,還需要出具竣工單以及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4、契税完税的憑證,如果是開發商代繳則不用提供;

5、購房者的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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