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 婚前房產如何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新婚姻法 婚前房產如何規定?


     推薦: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      房屋抵押">房屋抵押      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      汽車抵押">汽車抵押      抵押合同">抵押合同      二手房抵押貸款">二手房抵押貸款

現在中國實行婚姻自由制度,人們自由戀愛,自由結婚,當然也包括自由的離婚,絲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時代。所以現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離婚之後再結婚,對於這樣的現象,法律有明確的規定。那麼新婚姻法 婚前房產如何規定?


一、婚前買房房產證署應進行充分協商

根據《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各自所有,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另有約定的除外。婚前購買的房產如果雙方都有出錢而只有一方姓名,另一方因為不好意思或者怕影響兩個人的感情而未在房產證或者相關證件中體現自已的房屋所有權利,那麼一旦雙方反目,在分割財產時難免會發生爭執並使得這一方處於不利位置。

在買房時無論是購買新房還是二手房,房產證上都可以體現出兩個人的名字,只不過雙方要事先協商好房產份額配比。因為當房產證上同時出現兩個業主名稱時是要分大、小產權的,事先按份共有分好產權後雙方即可以按各自享有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受權利或者承擔義務,這樣也不會產生糾紛。

二、各方出資贊助買房錢款約定清楚

年青人買房可能積蓄不足需要藉助父母的力量來達成,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已在房產證上同時寫明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豈非不公平。所以,無論是父母出資還是其它親友贊助,在貸款買房前對於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最好,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三、婚前財產公證或協議十分必要

婚前情侶買房要慎重,財產公證或者簽署協議是共同買房的必要前提。感情甜蜜穩定時不要充昏頭腦,明天會發生什麼事誰也無法預料,萬一最後婚沒結成怎麼辦?所以,在愛的承諾前加上一份法律保護會更加牢固。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係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後的房產糾紛。

四、貸款買房後還貸月供務最好籤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不能貸款就只能依靠另外一方,如果日後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麼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係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還貸義務。

五、對於婚前買房後決定轉讓的情況,如果經過以上途徑,那麼要求雙方同意才可以依法處分。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婚姻法是專門用來規範婚姻方面的問題的,包括結婚需要注意什麼,結婚辦理需要什麼材料,結婚流程,還有離婚的房產分割,離婚辦理的條件,流程等等都是婚姻法涉及的範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