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沒簽合同辭職亂扣工資該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6W
入職沒簽合同辭職亂扣工資該怎麼辦
律師解析:在公司入職時沒簽合同,辭職時公司亂扣工資的,勞動者可以依法通過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協商等方式來要回其工資。
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籤合同的,勞動者還可以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至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的每月雙倍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第七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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