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關係如何認定工傷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5W

首先我們知道,要申請工傷認定,原則上受傷職工首先要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那麼沒有勞動關係就不可能被認定為工傷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勞動者在出賣勞動力獲取勞動報酬時,往往處於弱勢地位,國家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時,對某些領域的勞動者特意做了傾斜性保護。該保護性規定突破了工傷必須以存在勞動關係為前提的條件限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可知,以下兩種情況,雖然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但因工遭受人身傷害時,該用工單位仍應承擔工傷賠償責任:1、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2、個人掛靠其他單位對外經營,其聘用的人員因工傷亡的,被掛靠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職工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工傷事故發生時,職工為之工作的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職工在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因工傷亡的,派遣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三)單位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職工因工傷亡的,指派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傷亡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沒有勞動關係如何認定工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