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到司法局流程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6W

帶着材料,複印件先去司法局報道,備案。然後去司法所報道,備案。以後按時按時報道就可以了,直到緩刑結束。
緩刑考驗期應注意事項:
1.準時到司法所報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辦理入矯手續。(超過日期也會有麻煩)
2.入矯後,按規定進行周彙報,司法所一般會固定一個時間(例如星期一),讓你用固定電話進行彙報。彙報內容:你在哪裏,在做什麼。

緩刑到司法局流程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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