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適格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被告不適格,是指對於具體的訴訟,不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成為訴訟當事人的資格。被告主體不適格,應判決駁回原告訴訟請求。駁回訴訟請求是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實體請求權的一種否定評價。是人民法院認為原告請求的內容沒有事實依據或者沒有法律依據而作出的對其請求不予支持的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不適格是什麼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