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二套房認定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8W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武漢二套房認定標準是什麼?

根據新“國十條”中的條款,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劃入家庭範疇內的。子女購房也會按照武漢第二套房政策執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這種情況下,如果再貸款購房也會被認定為武漢第二套房。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的標準,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再貸款購房就是屬於武漢第二套房,將按照武漢第二套房政策執行。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置住房,再貸款購房。

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均會被認定為武漢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調1.1倍的貸款政策執行。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目前銀行對武漢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説雖然這套房產已經出售了,家庭名下沒有住房,但因為其有過貸款記錄,所以之前貸款購買的房產出售後,再購買時也會被算作武漢第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貸款記錄,不論結清或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使用也會被算做武漢第二套房。

6、婚前―方曾有貸款購房記錄,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户口沒有在一起。

結婚後雖然户口沒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而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或單身證明,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還是會被算作武漢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借款的貸款紀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另一方,這一方再貸款購房時—樣被認定為武漢第二套房。

武漢的二套房的認定標準包括不同的情況,二套房認定之後是屬於第二套房的購房政策,包括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婚前―方曾有貸款購房記錄,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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