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侵權糾紛種類都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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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現在的生活中對於財產損害的案例發生的其實也非常的多,對於財產損害侵權的糾紛問題我們國家是有着相關的規定的。對於這個問題其實分為非常多的種類,因為財產損害侵權的行為種類非常的多。那麼財產損害侵權糾紛種類都有什麼呢?

財產損害侵權糾紛種類都有什麼?

一、財產損害賠償,都有哪些內容,包括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等等,都應該按照相應的標準來賠償。

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牲畜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折價賠償。

1、財產損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款,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2、設施是指道路安全設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設施,如電力、水利設施,房屋,樹木花卉等。

3、修復。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進行修復,恢復原狀。修復以就地修復為主,儘量恢復原來狀態,即在功能上、形態上、價值上沒有太大變化。

4、折價賠償。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折價時應計算出原物的價值,原物的新舊市場價以及殘存價值等因素進行折價賠償。

5、牲畜受傷但沒有失去使用價值的,應就地治療為主;因傷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經有關部門評估鑑定,折價賠償。

6、實物賠償。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用種類、質量相同或相近的實物進行賠償。

二、相關知識:

財產損害賠償的法律特徵是

第一,財產損害是侵權行為侵害財產權益所造成的客觀後果;

第二,財產損害是指財產權益價值量的改變;

第三,財產損害的表現形式是價值量的貶損、減少和滅失。

三、財產損害的表現方式

財產損害的表現方式,是財產權價值量的貶損、減少和滅失。貶值,是財產利益遭受貶值、損毀等不利益;減少,是指財產價值量的降低;滅失,則指一定範圍內財產價值量的全部失去。財產損害的上述表現形式,總是體現在某項特定的財產或者財產利益上,如某件財產、某項權利中的某種財產利益的貶損、減少和滅失。雖然它們最終表現為被侵權人財產擁有總量的減少,但原則上只計算特定財產即受到侵害的財產的損害,而不計算被侵權人擁有的全部財產損失。

四、投訴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造成損害,有權請求賠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單獨就損害賠償提出請求,應當先由行政機關解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財產損害侵權糾紛是我們一個非常關心的問題,對於財產損害侵權是非常貼近我們現在的生活的,所以説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國家的規定也非常的嚴厲。對於財產損害侵權糾紛的種類基本上大約可以分為五種,但是我們生活中如果發生了相關的問題的時候我們就應該具體事務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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