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關於加速引進外國高等學校教材的幾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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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關於加速引進外國高等學校教材的幾項規定

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關於加速引進外國高等學校教材的幾項規定

為了儘快編審出版一整套反映國內外科學技術先進水平的社會主義新教材,提高我國高等學校的教學質量,必須根據毛主席“洋為中用”的教導,大力加強外國教材的引進工作,有領導、有計劃地把各個科學技術比較發達國家的教材引進來。 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關於加速引進外國高等學校教材的幾項規定中作出了相關規定,具體如下。

頒佈單位:教育部,外交部,財政部

文       號:[79]教高二字003號、[79]外會文字156號、[79]財國字4號

頒佈時間:1979-02-02

實施時間:1979-02-02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文件

一、引進外國教材的目標和要求

根據1981至1983年期間,要對全套高等學校教材進行修訂提高,使之更好地反映國內外科學技術先進水平的要求,迫切需要近幾年內將美、日、西德、英、法等國以及其他外國的較新較好的教材儘快引進來。確有參考價值的蘇聯教材,也應該加以引進。對於世界著名大學以及在各門學科、各類專業中佔領先地位的外國大學的教材,爭取在一二年內摸清情況,成套引進。具體要求是:

(一)基本摸清上述外國大學所開設的課程和使用的教材。

(二)基本引進上述外國大學的各種參考價值較大的教材(包括由出版單位出版的教材和學校編印的講義)。

(三)對外國教材進行比較系統的研究,作出必要的評價,供各校教師和教材編寫人員參考。

(四)選擇其中質量較好、參考價值較大和有代表性的,分別組織翻譯或影印。

二、引進的途徑

外國教材的引進,主要通過中國圖書進口公司進行,同時,也可以根據不同情況,請我駐外使館,派出的代表團、考察組或其他有關人員,中國血統的外籍人士、外國友好人士和外國專家,文化和科學技術的合作和交流等渠道,加以引進。

(一)中國圖書進口公司。外國公開出版的教材,主要通過中國圖書進口公司訂購。外國大學教材的縮微膠捲、錄像帶等,也可以通過該公司委託外國出版商協助採購一部分。可以由有關部委集中選購,也可以由各校通過當地外文書店自行訂購。中國圖書進口公司在彙編的外國圖書徵訂目錄中,增闢教材一欄,儘可能將國外較新較好的教材列入。

(二)請各有關駐外使館,指導和幫助開展所在國教材的引進工作。如:協助瞭解外國大學使用教材的情況;協助購置外國大學自己編印的講義和教學資料(如教學計劃、教學大綱、教學指導書、實驗指導書、習題卡等);協助購置某些急需的公開出版的教材等。各有關部委需購的教材樣本,如通過中國圖書進口公司難以購到,需要通過各有關駐外使館協助引進的,可以提出書單(註明書名、作者名、出版日期及單位)送教育部人民教育出版社彙總後,轉教育部外事局告駐外使館協助辦理。

(三)派出的代表團、考察組及其他出國人員。我向有關國家派出的各種代表團、考察組及其他出國人員,請就便了解教材情況,協助選購一些學校講義等,也可以由派出人員向當地使領館提出建議,由使領館審核研究後協助選購。

(四)有可能時,在與有關國家簽訂的文化或科學技術合作協定和計劃中,把引進外國教材作為一項內容列入。

(五)我高等學校與外國學校建立校際聯繫時,應將交換圖書資料,交流教材與講義,列為重要內容。

(六)鼓勵我國高等學校教師通過他們在國外的親屬友人,瞭解外國教材情況,協助選購。需要償付外匯的,須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三、引進工作的組織

(一)各類專業外國教材的引進工作,由各有關部委按照目前高等學校編審出版的分工,負責統一組織。

(二)各類專業外國教材情況的彙總、整理,引進外國教材以及翻譯、影印外國教材的計劃和建議的提出,引進的外國教材的研究和評介等,在各有關部委的領導下,分別由各科、各專業的教材編審委員及其主持學校負責,也可以由部委專門指定的其他學校和單位負責。各有關高等學校,也要積極參加,大力做好。各有關部委可以在所屬出版社(或教材編輯室)和有關學校建立若干外國教材中心,以利於系統引進和積累外國教材和教學資料。

(三)各類專業外國教材的翻譯影印計劃,由主管部委審定並組織實施。

翻譯外國教材的出版工作,原則上由有關部委所屬出版社負責,也可以請中央或地方其他出版社協助,或由所屬高等學校翻譯、印製後在校際交流。

影印外國教材的工作,主要由中國圖書進口公司(光華出版社)負責(具體辦法見1978年9月8日教育部、國家科委、國家出版事業管理局《關於加強外國教材影印工作的聯合通知》),教育部應積極籌建教材影印機構和生產基地,分擔部分任務。必要時可以組織高等學校影印力量,印製後在校際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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