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民政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精神衞生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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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部、民政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精神衞生工作的意見

衞生部、民政部、公安部關於加強精神衞生工作的意見

由衞生、民政、公安三部聯合召開的全國第二次精神衞生工作會議於1986年10月16日至19日在上海召開,參加會議的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衞生、民政、公安部門的代表和有關專家220人。會議總結了1958年全國第一次精神病防治工作會議以來的經驗教訓,交流了在新形勢下如何搞好精神衞生工作的意見。
28年來,我國的精神衞生事業有了較大的發展。據不完全統計,1985年,全國已有精神病院348所,比1958年增加6倍;病牀約6萬多張,增加5.1倍;精神科醫生約6000名,增加14倍。隨着形勢的發展和改革的深入,各地加強了對精神病院的管理,康復工作有了較大的進展。社區防治工作也在逐步開展,有的地區還創造衞生、民政、公安密切協作實行羣防羣治羣管的好經驗。在精神衞生教學工作上,全國已有11所醫學院校設立了精神醫學教研室,培養了一支師資隊伍。精神衞生的科研工作也在積極開展,北京、上海、南京三地的精神衞生研究所已被世界衞生組織指定為精神衞生研究和培訓工作中心。國際性的交流和協作關係大大加強。這些成績的取得,為今後精神衞生工作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但是,當前我國的精神衞生工作存在的問題還很多,困難很大。突出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頒佈單位:衞生部(已撤銷),民政部,公安部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1987-04-20

實施時間:1987-04-20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一、對我國發展精神衞生事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識不足。很多同志,不正視精神衞生領域中的現實問題,對精神衞生工作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在聯繫缺乏足夠的認識,對開展這項工作不夠重視,缺乏應有的關心和支持。

二、精神病發病呈明顯的上升趨勢。目前全國有精神病人約1000多萬人。隨着工業化、現代化程度的提高,社會心理因素的不斷增加,患病率已由70年代的7‰上升到10.54‰,並有繼續上升的趨勢。特別是約有近半數的病人處在反覆發作中,給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三、精神衞生工作的機構、牀位、財力、人力嚴重不足。

1.目前精神病院的房屋破舊,醫療設備簡陋,佈局不合理。多數精神病院都建在遠離城市幾十公里至近百公里的偏僻地區,不利病人就醫、家屬探望和醫院的技術交流,給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困難,民政部門所屬精神病院的狀況尤為如此。

2.經費嚴重不足。長期以來政府給予精神病院的補貼,只有同級綜合性醫院的一半,致使精神病院無力更新設備,改善條件。由於經費不落實,致使行之有效的社區防治工作不能得到鞏固和發展。尤為突出的是各地公安機關急需收治觸犯法律肇禍的精神病人開設的精神病管治院,也因經費困難而組建不起來,以致這類病人繼續嚴重地危害着社會治安。

3.牀位不足。目前全國每千名精神病人只有六張病牀,80%的病人得不到治療,95%以上的病人住不進醫院,精神病人看病難、住院難的問題相當突出。有的精神病人在家裏成年累月用鐵鏈禁鎖,過着非人的生活,有的企業單位抽調生產工人日夜3班看管精神病人,成了社會、企業單位和家庭的嚴重後顧之憂。

4.精神衞生隊伍嚴重缺編,人才奇缺,青黃不接。目前全國每1萬名精神病人只有六名精神科醫生,病牀和工作人員的比例也只有1:0.6,隊伍的技術素質較差,特別是精神衞生工作者不受社會重視,被稱為“瘋子”大夫,工作累、危險大、待遇低,技術職稱的評定和晉升得不到合理解決,致使新的不願來,老的不安心。

四、由於對精神病人缺乏管理,致使一部分病人流散社會,不斷肇禍,造成的危害相當嚴重。據江蘇省調查,該省1985年以來發生精神病人肇禍1800多起,其中兇殺案136起,殺死殺傷189人,縱火案209起,搶奪盜竊案800多起。上海市去年共發生精神病人肇禍528起,其中殺人29起,放火3起,很多惡性案件中,精神病人作案佔了一定的比例。黑龍江省1女病人,幾次到北京混入毛主席紀念堂砸水晶棺;大慶油田1病人玩火引起火災,造成1億元的鉅額損失;上海1位病人駕車肇禍,連續撞傷撞死15名行人。其他如精神病人赤身裸體,出醜滋事,毀壞廠礦電源、設備,造成停工停產等事例屢見不鮮。這些觸目驚心的事實足以説明,如不採取積極措施加強精神衞生工作,將會造成更嚴重的社會問題。

精神衞生工作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有着密切的內在聯繫。當前,我國正處在通過全面改革來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制度,促進經濟騰飛的新時期,而社會的變革和進步,又不可避免地將給人們帶來大量新的社會心理因素和精神因素的影響,精神衞生的重要性也就日益顯示出來。現在許多發達國家對精神衞生的重視程度已經超過了對軀體疾病的防治,把精神衞生工作滲透到醫療衞生各科和各種保健服務中去。因此,搞好精神衞生工作不僅關係到千百萬人的健康,關係到保證四化建設順利發展的一個重要措施,而且直接關係到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必須把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好。為此,特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全國精神衞生工作的協調和指導。建議建立由衞生、民政、公安3部牽頭和教育、財政、勞動人事、宣傳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和指導精神衞生工作。

二、建議將精神衞生工作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範疇,將精神衞生事業納入有關部門和地方的事業發展規劃,給予應有的重視,並在國家財政允許的情況下予以必要的支持。

三、積極地有計劃地採用多種途徑培養專業人才,儘可能解決精神衞生工作隊伍青黃不接、來源不足的困難。高等醫學院校應增設精神衞生課程,對在職醫務人員要加強精神病防治的培訓,使絕大多數醫療衞生機構都能開展精神病的防治工作。對從事精神衞生工作的醫生、護理、心理、社會等專業人員,要合理地解決職稱評定和報酬等實際問題,以穩定這支隊伍。同時,還要重視並加強精神衞生的科學研究工作。

四、開展精神衞生立法和司法鑑定以及對精神病人的管治工作。抓緊起草《精神衞生法》,公安機關從速組建精神病管治院,並會同司法、衞生部門組建司法鑑定委員會。

五、適當放寬對精神衞生事業的有關政策,給予精神病人福利工廠和工療站以免税待遇,鼓勵和支持多渠道集資興辦精神衞生設施,開展社區防治和管理工作,收容治療和管理精神病患者。

六、加強精神衞生工作重要性的宣傳,普及精神衞生科學知識,呼籲全社會都來關心和重視精神衞生工作,從而使我國人民能有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減少精神病產生的社會、家庭和心理因素。並創造條件幫助精神病人儘快康復,走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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