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懷孕如何請病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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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如何請病假條?

一般懷孕如何請病假條?

尊敬的領導:我因生產,需要回家休息,調養身體。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經醫生鑑定於201__年__月__日的預產期。經醫生建議定於201__年__月__日前提前待假,回家休息。本人從201__年__月__日開始請假,於201__年__月__日收假,請假期限為173天。特向領導申請辦理請假手續。在此非常感謝領導對我的關心和照顧。特此申請,望領導審批。

2018年國家規定產假

1、必須享受的休假,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週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2、產前工間休息: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授乳時間:嬰兒一週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併使用。由於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另附:法定產假期限

女職工的產假不得少於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假十五天。

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根據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二十至三十天的產假;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的,產假四十二天;七個月以上的,產假九十天。

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額的工作量。

根據國家規定,孕婦是可以休90天產假的,任何用人單位無權利剝奪孕婦的這一項權利。孕婦請假可以到相關的醫院要求醫生開相關的請假條,孕婦將請假條交至公司即可,公司領導沒有權利不批准,並且在返工是可以1周到2周的時間恢復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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