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發高温補貼的職業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1W

即使在炎熱的夏天,我們仍然能看到依然有很多的人在室外工作,堅守在自己的崗位上。比較少的人知道還有高温補貼這回事。其實像我們看到的那些烈日下仍在室外作業的人都是應該發高温補貼的。説到這裏,可能有人會問,可以發高温補貼的職業有哪些?下面便由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高温補貼發放對象和發放標準。

可以發高温補貼的職業有哪些?

有高温補貼的職業

第一類工作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

第二類工作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條件

高温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温津貼。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超35℃室外作業享高温津貼:

新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氣温40℃停露天作業:

新辦法明確,高温天氣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用人單位應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佈的預報氣温,調整作業時間。

日最高氣温達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對於温度上下限,辦法明確,所稱“以上”攝氏度(℃)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孕婦高温禁露天作業:

辦法還規定在高温天氣來臨前用人單位應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此外,在高温或有強烈熱輻射等條件下作業的勞動者權益也被重點考量。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温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書面告知勞動者。

同時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最大限度保障高温津貼切實使用到高温勞動者身上。

我國高温補貼標準——中暑診斷為職業病享工傷保險

新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並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勞動者因高温作業或者高温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由此可見,發高温補貼的職業主要是高温天氣在室外工作的和室內温度不能有效調試的工種。高温補貼是從事這些職業的人應得到的工資,不存在討價還價之説。另外,國家也對此作出如温度為40℃以上即停止作業和中暑之後的措施等人性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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