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高温費幾個月發放 - 高温津貼都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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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貼是為在高温情況下工作的人發放的一種補助費用,高温津貼的發放是法律規定的,是符合實際工作情況的,關於舟山高温費幾個月發放,發放標準都有相應的規定,舟山高温費依據規定要發放四個月,標準根據工作的不同也不同,不過高温費的發放是為了補償高温下工作人員的費用,是用人單位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給予的補償。

舟山高温費幾個月發放,高温津貼都有哪些內容

一、舟山高温費怎麼發

舟山高温費的發放月份是6月、7月、8月、9月,根據浙江省的規定,發放標準是

高温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温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

二、關於高温津貼都有哪些內容

1、高温津貼的制定

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衞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温津貼制度。

2、什麼是高温津貼

《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

3、哪些人可以領高温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温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貼。

4、高温津貼是工資!不是福利!

針對不少企業甚至勞動者存在的這一觀念誤區,人社部門提醒:

高温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最高面臨1萬元罰款;

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5、氣温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6、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在高温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就應當對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

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温作業環境的勞動者,要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7、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8、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温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衞生行政部門批准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後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温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温補貼。

按照《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並應保存高温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總的來説,發放舟山高温費幾個月是根據相關規定製定的,在高温的四個月中給予一定的高温補貼是高温下工作人員的一種補償,同時高温補貼的內容和發放標準都是有相應的規定的,只有在合規的補貼範圍內進行補貼才符合法律規定和國家政策,否則就會導致觸犯法律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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