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温補貼發放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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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的社會環境是由於我國前期在發展經濟時,沒有注重對社會環境的保護而導致的,目前我國社會各界人士,已經意識到了保護環境的重要性。為了使得那麼即使是在高温環境下也需要工作的職員的權益得到保障,湖南省相關機構,制定了湖南高温補貼發放辦法,該辦法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呢?

湖南高温補貼發放辦法是如何規定的?

一、湖南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高温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温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温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併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温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温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温天氣勞動保護。

二、注意事項

特別注意:工作中暑須到醫院診斷後才能算工傷

夏季高温天氣,容易中暑。那麼,高温作業者在上班時中暑,算不算工傷?

長沙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的負責人透露,根據2003年頒佈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高温下工作中暑應算工傷。不過,該負責人提醒,出現中暑後,應及時上醫院診斷,憑醫院診斷書,才好進行後續的維權事宜。

根據《條例》規定:一線職工在高温環境下工作,一旦發生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前,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墊付,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享受工傷待遇。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發放津貼: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不能算津貼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該負責人還特意解釋,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温津貼。高温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只在湖南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地區不需要遵守此法律規範的規定。只要是滿足受領條件的職員,每月都可以受領相同的高温費,對於拒不支付費用的情形,職員可以書寫匿名性的方式,向當地的有權受理機構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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