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可以讓工廠提供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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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傷認定可以讓工廠提供證據嗎?

工傷認定可以讓工廠提供證據嗎?

工傷認定可以讓工廠提供證據,只要工廠方面願意提供就可以了,當然如果説工廠這個方面不願意提供相關的證據,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的話,也可以進行工商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自己申請即可。工廠不同意也不會影響工傷認定的,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單位不配可以自已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有了鑑定結果(或不需要鑑定時)即可以主張工傷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具體待遇請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至45條規定)。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二、工傷醫療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治療工傷所需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等費用符合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4、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所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康復費用;

5、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在現實生活當中,可能一些勞動者和工作單位也就是工作的地方,產生了一些爭執的話,那麼可能他們在發生工傷的時候,就不願意配合相關的工作,比如不為勞動者做工傷認定,但實際上這樣的一種情況是不允許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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