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加班工資怎樣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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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定的勞動時間是週一至週五,每天工作八個小時,如果多出去的都是算作為加班。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應該獲得的勞動報酬。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加班工資的計算是怎樣的吧。

我國加班工資怎樣算

一、我國加班工資怎樣算

勞動者自願加班,是不能要求用人單位發放加班工資的。只有當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時,才需支付加班工資。

1、正常工作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1.5倍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

2、休息日安排加班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需支付2倍工資

休息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加班的,需支付3倍工資

法定休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月基本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

二、不同工時制的加班工資怎麼算

在計算加班工資時,要按照每個單位不同的實際情況來劃分,根據國家的勞動法規,共有三種工時制,分別是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這三種工時制加班費的計算方法分別是:

1、標準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

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

根據規定,一些特殊的行業、企業和工作崗位可以實行綜合工時制。綜合工時制是以標準工作時間為基礎,以一定的期限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工時制度。考慮到有些企業的實際操作情況,比如酒店、物業公司等,往往不可能按照標準工作制來實行,所以很多這類企業都申請了綜合工時制。實行這種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計算工作時間的週期不再是以天為單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即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應當不能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在綜合工時制的情況下,在綜合計算週期內,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綜上可知,申請綜合工時制的企業也需要支付加班費。

3、不定時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

不定時工時制是指因工作性質、特點或工作職責的限制,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是需要機動作業的勞動者所採用的,勞動者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都是一種定時工時制,是依據工作時間來計算勞動量,而不定時工時制是一種以勞動者勞動量為計量的工作制度。實行不定時工時制,除法定節假日工作外,其他時間、工作不算加班。在實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單位或工作崗位,加班費除了法定假日外,是沒有的。

綜合上面的規定,我們可以瞭解到,在法定假日,任何勞動者都有休息的權力,在這天工作的勞動者,無論是什麼工時制,都應該得到3倍工資的加班費,除此之外,各種工時制的加班時間確定、加班費標準是不同的,具體實行需要依照每個單位不同的工時制。

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一些與加班工資相關法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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