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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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情況主要有哪些?
1、合同期限已滿。
定期的勞動合同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後,除非雙方是依法續訂或依法延期,否則合同即行終止;
2、合同目的已經實現。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工作完成以後,或其他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其約定的條款全部履行完畢以後,合同因目的的實現而自然終止;
3、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企業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對企業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以後,企業勞動合同就此終止;
4、當事人死亡。
勞動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終止;僱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終止,也可以因繼承人的繼承或轉讓第三方而使合同繼續存在,這要依實際情況而定;
5、勞動者退休。
勞動者因達到退休年齡或喪失勞動能力而辦離退休手續後,合同即行終止;
6、企業不復存在。
企業因依法宣告破產、解散、關閉或兼併後,原有企業不復存在,其合同也告終止。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程序
1、合同管理員應提前四十五天向用人單位瞭解派遣員工情況,根據公司及用人單位的意見,提出終止員工勞動合同的報告。(終止勞動合同原因、人員名單、終止時間、經濟補償金數額等)
2、報告批准後,合同管理員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被終止勞動合同員工本人並簽字認可。
三、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後續事宜
1、起草終止勞動合同的請示報告,待研究批准後下文(關於終止某某某勞動合同的決定)。
2、辦理終止勞動合同員工的手續清繳。
3、移交社保部辦理停保等相關手續及經濟補償金的支付
所謂勞動合同終止是代表着雙方的勞動關係正式結束了,那根據每一種終止的情況產生的法律責任也都有規定,比如説職工因為生活當中的突發事故意外死亡了,那這種情況下的終止公司也不會產生任何的賠償義務,或者説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以後,辦理了退休手續勞動合同自然也就終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