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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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
1、性質不同
辭職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而自離是職工根據企業和自身情況擅自離職,而強行解除與企業的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為。
2、待遇不同
辭職是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合同期未滿,一般由勞動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請,用工方同意後,視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工方要給付勞動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及其它權益。自離是勞動方未與用工方協商,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僅不能得到應得的勞動報酬,還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訴違約損失。
3、主體不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運用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而辭職、自動離職的運用主體只是勞動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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