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下班後的會議培訓算不算加班?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一、如果下班後的會議培訓算不算加班?

如果下班後的會議培訓算不算加班?

算的。

1.理論上大概念的加班,包括加班、加點。加班是指勞動者按單位要求,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從事工作。加點,是指在標準工作日以外繼續工作。週末會議、業務交流應該屬“加班”。

2.如果是經常性的下班後開會,而不參加者還要以缺勤的名義而被扣罰工資,那麼這種行為已經算是讓員工加班,當然應該按時間向員工支付加班費。另外,如果員工在“開會”後回家的路上發生意外,那麼責任也應該由公司負責。

二、如果員工不願意加班可以不加班嗎?

可以的。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

2.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徵得工會和勞動者同意。並且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因此,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勞動者不得拒絕: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兼職沒合同違約要付違約金嗎?

不需要的。

1.如果所謂的兼職是指非全日制用工的,雖然當事人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但並不違法,不需要違約金。

2.另外,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如果是經常性的下班後開會,或者是早上提前開會,那麼就是需要付給加班費的。如果企業單位以缺勤的名義扣罰勞動者的工資,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是可以仲裁處理的,員工是有權利拒絕加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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