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説下班培訓算不算加班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9W

一、一般來説下班培訓算不算加班

一般來説下班培訓算不算加班

下班培訓算加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為了用人單位的直接或間接利益,在工作時間以外提供額外勞動。為了確定員工是否屬於加班加點,一般會依照以下幾點進行判斷:(一)是否為用人單位所要求或是否體現用人單位的意志;(二)是否為了用人單位的利益;  (三)是否在標準工作時間之外。

二、國慶節不加班工資應怎麼算?

如果國慶節沒有進行加班的話,則不會節假日的相關補貼。如果是正常休息日,還是需要根據平均每日的薪酬發放工資。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如果國慶節沒有進行加班的話,則不會節假日的相關補貼。如果是正常休息日,還是需要根據平均每日的薪酬發放工資。如果在國慶節加班的話,則需要即根據法定節假日的相關補貼規定為員工發放工資。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