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突然辭退工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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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可以突然辭退工人嗎?

公司可以突然辭退工人嗎?

可以突然辭退員工,但要滿足一定條件,合同期滿前如果企業想與員工解除合同,須徵得員工的同意。如果他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則企業不能隨意與他解除勞動合同。可想而知還在合同期內的情形自然更是不能隨意辭退員工。

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也就是常説的正當的理由,否則的話就屬於無故辭退員工,那麼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同樣的,員工在某些情況下被公司辭退的時候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辭退補償金。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具體的經濟補償標準和計算的方式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二、老闆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公司辭退員工,員工可要求公司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具體補償的標準為:經濟補償按照員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每滿一年需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如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但未滿滿一年的,則按一年計算;如果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的計算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發工資。

此外,用人單位無故辭退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需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賠償金,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實際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應向勞動者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如工作滿六個月以上但未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計算;如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需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用人單位可以突然辭退員工,老闆辭退員工後所給的補償,與員工在單位的時間,員工的月工資有關,員工在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給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需要給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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