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婚後房產加名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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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後房產加名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隨着人民羣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更多人選擇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離婚方面更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受損失,離婚時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和糾紛就是關於房產的分割問題,那新婚姻法婚後房產加名的規定內容是什麼?下面小編就為你詳細介紹。

一、新婚姻法婚後房產加名的規定內容是什麼?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税、個人所得税、營業税等税費。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税證,網籤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户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少有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婚前房產證加名裏的婚前應該是指法律意義上的婚前,即領結婚證之前。如果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税、個人所得税、營業税等不菲的税費。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如果是夫妻關係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費用的,只需交納一定的工本費即可(具體看當地的政策)。婚後房產證加名字與房產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納契税、營業税、個税等税費,與直系親屬見房產證加名相同,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只需交納少量工本費即可,費用一般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婚後房產證加名字比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夫妻辦理共有產權分兩種情況:一是婚後購買的房子,可以直接申請變更手續,辦理夫妻共有產權,只需要繳納一定的登記費和工本費,不需要繳納税費;二是婚前購買的房子,也可以申請辦理夫妻共有產權,但需要繳納税費。另外房子有按揭存在的,需要將按揭還清,因為抵押物發生變化須先解除抵押,建議辦理財產公證。

二、法律規定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房產名字就是房屋所有者的姓名,而在房產上加名字就意味着房產所有者的變更或着是共同所有,這不同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財產,共同財產需要依據婚前還是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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