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關於房產證加名字有何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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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許多人希望能夠在房產證上寫上自己的名字,覺得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那麼這房子就應該是屬於誰的,但對於新婚姻法關於房產證加名字到底該如何加,滿足哪些條件這些問題的認識可能是有一些欠缺的,在《新婚姻法》中到底是如何規定的呢?下面可以上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新婚姻法關於房產證加名字有何程序規定?

2016新婚姻法關於房產證加名字的規定

房子為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結婚後,配偶名字也想加為房子的共有人,則需要走房產交易的程序,即通過二手房轉讓或者贈與的方式,這種情況下要交納契税、個人所得税、營業税等税費。

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需要提供房產證、房子的市場指導價或評估報告和評估費用發票,買賣雙方身份證,購房發票,契税證,網籤購房合同房改房的時間以房本、收據、出售公有住宅協議上的時間為準,此外還需提供户口本、結婚證。另外,為了證明是購房人的唯一住宅,還需要房管部門出具無房證明。

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二、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相關問題

如果是婚前房產,要加夫妻中的另一人的名字,必須納税。

任何人要加名,就是轉讓1/2產權給他(她),要雙方簽訂交易合同,一起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加名手續,雙方都要繳納規定税負的一半。

全部税負是:1%契税(90平米以上的是1.5%)和1%個人所得税。

如果產權不滿五年,還要繳納差價5.5%營業税。

差價就是轉讓時的合同價減當初購買價的差額。

三、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房產證上加名字的流程

一、有房無貸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貸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注意: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税加1%個調税(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税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税值就是50萬。

該如何加的相關法律規定的介紹,希望能夠幫助你解決疑惑,也希望大家如願在自己和愛人的共同房產上共同寫上彼此的名字,但同時提醒大家,房產證上的名字並不能代表什麼,真心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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