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怎麼算

一、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怎麼算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對於離婚時房產增值的計算,在明確首付款、按揭貸款總額、利息總額、共同還貸的總額、房屋現值等數據的基礎上,用婚後共同還貸款÷房屋總價款(房價款+總利息)×房屋現值÷2,即得出另一方補償的數額。

以婚後還貸20萬為例計算,有如下幾種方法可以計算房產增值:

1、計算方式(一):

共同還貸20萬

首付30萬

貸70 萬

貸款總利息 60萬

總房款:100萬+60萬=160萬

房屋現值:200萬

共同還貸部分(本+息)佔總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12.5%×200萬÷2=12.5萬

2、計算方式(二):

共同還貸20萬

首付30萬

貸70 萬

貸款總利息 60萬

總房款:100萬+60萬=160萬

房屋現值:200萬

房屋增值倍數:200萬÷160萬=1.25倍

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20萬÷2×1.25倍=12.5萬

3、計算方式(三):

共同還貸20萬

首付30萬

貸70 萬

貸款總利息 60萬

總房款:100萬+60萬=160萬

房屋現值:200萬

房屋增值比例:(200萬-160萬) ÷160萬=25%

共同還貸的一半:20萬÷2=10萬

對應的財產增值:20萬÷2×25%=2.5萬

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20萬÷2)+(20萬÷2×25%)=12.5萬

二、離婚時按揭房增值利益歸誰?

對於按揭房屋由於房價升值所產生的利益,法律上稱為“孳息”,它的歸屬如何確定,我國法律尚沒有明文規定。也正是由於法律規定的疏漏,使得現實生活中法院的判決也不盡相同。

對於該問題,可以按如下步驟處理:

首先,明確該房屋的歸屬問題。如果該按揭房屋為一的個人財產,那麼房屋產生的孳息當然應歸一方所有。因為在離婚時,作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無權請求分割該房屋,對該房屋由於市場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無權請求分割。

其次,如果該按揭房屋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則房屋增值所產生的孳息自然應歸雙方共有,在離婚時,作為配偶的另一方當然有權請求享有房屋增值所產生的孳息。

具體的算法大概有三種,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選擇其中一種進行計算。離婚進行財產分割的,對現金、房產、汽車的分割是比較常見的,相對來説人們也比較清楚該如何來分,但要是遇到對知識產權、股權等進行分割的話,這種情況下又該如何處理呢?你可以聯繫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你解答這些問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