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 婚前房產 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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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 婚前房產 加名字的流程是怎樣的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婚姻法》將被廢止。

一、《民法典》中房產證加名字的相關解釋: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二)、婚前房產證上加名字相關問題

如果是婚前房產,要加夫妻中的另一人的名字,必須納税。

任何人要加名,就是轉讓1/2產權給他(她),要雙方簽訂交易合同,一起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加名手續,雙方都要繳納規定税負的一半。

全部税負是:1%契税(90平米以上的是1.5%)和1%個人所得税

如果產權不滿五年,還要繳納差價5.5%營業税。差價就是轉讓時的合同價減當初購買價的差額。

(三)、婚後房產證上加名字費用

夫妻婚後購買的房產,如果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現在想把對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雙方持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事大廳填寫一份雙方共同擁有該房產的申請,就可以辦理房產證增加共有人的業務,費用包含配圖費、登記費等,大約在100元以內。

二、婚前房產 加名字的流程: 

(一)、有房無貸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二)、有房有貸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流程: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諮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 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三):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係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複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税加1%個調税(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税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税值就是50萬。

以上就是婚前房產加名字的流程了,可以看出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的話還要具體來看房子購買的性質是全款還是貸款,是一人還貸還是共同還貸的。這些情況都比較複雜,但是也只有將這些情況都具體的來規範,才能正確的審理關於離婚時財產的分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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