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原户主的户口可以要求強制遷出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6W

如果原房東現有房子與已出售的房子在同一個街道或鄉鎮等近距離區域內,那麼公安部門核實信息後,可以強遷户口;如果原房東在當地沒有房屋或者房屋在外地,那麼公安部門也無法強遷户口或註銷户口,只能督促原房東遷出。而對於第2種情況,原户主不主動將户口遷走的話,是沒有辦法將原户口強制遷移的。

二手房原户主的户口可以要求強制遷出嗎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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