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生育工資如何計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9W

女職工生育工資的計算如下:
在休產假時,如員工已參加了生育保險,則可以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產假期間的工資,其標準是該年度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同時,還可以領取生育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服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生育保險基金不支付超過部分,高於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部分應由所在單位以生育生活津貼的形式支付。
女職工生育出院後,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
女職工產假期滿後,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如員工所在單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當按規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女職工應當得到的生育保險其他待遇,也應當由單承擔。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4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這裏的“基本工資”是指按規定的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發的工資,包括崗位工資等固定部分。但是如果工資的結構是底薪+職位薪資+績效獎金或基本工資+獎金+提成等形式,也就是較為靈活的報酬形式,獎金、提成部分等才能在合法的前提下,在公司規章制度範圍內向下調整。

女職工生育工資如何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