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廣州購房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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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廣州購房條件是什麼?

廣州作為特大城市,外來人口眾多,近年來,廣州房價上漲速度過快,為此,當地政府出台了商品房限購政策,從多個方面加強了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而對於外地人而言,這些政策影響深遠,提高了其購房的門檻。那麼,外地人在廣州購房條件是什麼?下面小編結合當地政策給大家講一講。

一、外地人在廣州購房條件是什麼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税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税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1、廣州户籍居民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不變;增加廣州户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只能購買1套住房的要求。“成年單身人士”是指年滿18週歲的單身或離異人士。

2、非廣州户籍居民家庭:由“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調整為“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限購1套住房。

3、從化、增城區不納入限購範圍。

4、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按照《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執行。

二、廣州購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在廣州市無住房,同時無貸款記錄:最低首付30%;

2、在廣州市無住房,有貸款記錄: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40%,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3、在廣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時無住房貸款記錄或貸款已經還清:購買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購買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70%;

4、在廣州市有一套住房,同時貸款未還清:最低首付70%。

三、限購政策調整,合同無法履行怎麼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4條: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簡單來説就是若雙方均無過錯,則可解除合同。限購政策應屬於不可抗力。

綜上所述,根據廣州市最新住房政策,外地人在廣州購房條件是連續繳納社保滿五年,這比之前三年有了一定提高。並且,外地人在廣州只可以購買一套住房,不能購買二套房。社保提高的五年,無疑對於很多來廣州不久的外地人購房增加了難度。目前,廣州購房最低首付比例是三成。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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