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賣” - 房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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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多賣,判斷房子的歸屬權應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已經辦理商品房過户登記手續的,歸辦理登記手續的買受人所有;
2、均未辦理商品房過户登記手續的,歸已經辦理商品房預告登記手續的買受人所有;
3、數個買受人均未辦理商品房產權登記,又未辦理預告登記的,歸已經先行合法佔有爭議房屋的買受人所有;
4、均未辦理商品房過户登記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又未合法佔有爭議房屋的,歸先行支付房屋價款的買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況均未發生,歸簽約在先的買受人所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一房二賣”,房子歸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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