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理人是什麼人 - 有什麼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5W

一、合同代理人是什麼人,有什麼規定?

合同代理人是什麼人,有什麼規定?

合同代理人也“授權代表”。指自然人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或口頭約定,向被代理者收取一定佣金(或者免費),全權或在一定的授權範圍內,代表被代理人或者授權單位,在代理期限內行使被代理者的權力,完成相關的使命或者任務。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有很多事務當事人可能無法或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需要委託代理人代為行使其權利的,通過向代理人出具授權文件向代理人授權,代理人的行為根據授權的內容在授權範圍內由委託人承擔法律責任。

合同代理人,屬於《民法典》規定的委託代理人的一種,是指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的人。委託代理人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兩人以上,前者稱為“單獨代理”或者“一人代理”,後者稱為“共同代理”。

二、什麼人能成為合同中的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委託代理的形式主要有兩種,即書面和口頭形式,當事人在實際運用中,可以用口頭形式,也可以用書面形式,但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按法律規定,採用書面形式,如代簽經濟合同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

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權根據被代理人的委託授權行為而產生。因委託代理中,被代理人是以意思表示的方法將代理權授予代理人的,故又稱 “意定代理” 或“任意代理”。

委託代理人通俗地説,就是當事人沒有空或者不想出面做一件事,就拜託其他人幫當事人去完成這件事,這個幫當事人的人就叫委託代理人。

接受被代理人的委託,用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法律行為的人,就是合同中的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書面簽訂委託合同,一種是口頭達成協議。在代理權限內進行法律活動,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超過代理權限進行的民事活動,由委託代理人承擔民事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