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時候已經簽了合同能毀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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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買房的時候已經簽了合同能毀約嗎?

買房的時候已經簽了合同能毀約嗎

不可以。合同一旦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如果該合同有與法律相悖的條款,該條款即自始無效。如果要毀約,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繳納定金的,定金不會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具體如下:

1、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其實這並不是真正的購房合同,也不是購房的必經程序,簽訂這樣的合同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此外,在簽訂正式合同的時候也應該先了解與開發商簽訂的是不是由當地房產部門同意規定的購房合同。

2、明確具體交房時間

大家都知道期房都是需要等上一段時間才能夠交房入住,不像現房可以即買即住,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由於工程的複雜性出現延期交房是非常正常的事情。為了確保購房者自身的利益,建議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3、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户。大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户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4、重點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應該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户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

儘管説購房合同需要到房管局進行備案,但是從簽完購房合同到房管局備案是需要有一定的時間的,在這個過程中,並不是説買賣雙方還可以有毀約的機會。任何書面合同,包括標的額較小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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