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有哪些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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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的分類當中有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這主要就是指證據是否能夠直接證明案件事實,如果能證明就屬於直接證據,否則的話就屬於間接證據。那大家知道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有哪些特點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有哪些特點

一、直接證據的主要特點有哪些

直接證據:按照民事訴訟證據與證明對象的關係來劃分,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就是能夠直接證明證明對象的證據。如結婚證、房產證。一般説來,直接證據的可靠性大,證明效力強。是依據證據與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關係這裏所説的證明關係,是指證據對案件主要事實是以直接證明還是間接證明的方式起證明作用。凡能單獨直接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即為直接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單獨直接證明,而需要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證明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據。

(一)對案件主要事實的證明方法很簡單,無需經過推理過程去。有直接證據是肯定的,只要核實,認定被告人有罪。負的犯罪行為人之間進行直接的證據反對或排斥,只要有直接證據的消極和驗證,排除一人有足夠的犯罪,或否認發生的刑事案件,案件的主要事實,明確。

(二)陽性的直接證據,一般是目睹犯罪活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陳述和辯護證人證言和犯罪受害者獲得口頭陳述和其他證據,負直接證據是沒有,它可以七種任何形式的證據。因為它不要求對犯罪構成各方面的證明。

(三)使用積極的證據是直接關係到定罪和判刑的大問題,所以只有首先在定罪本案有直接的證據不能説孤證不能定案。

二、間接證據的特點有哪些

(一)與案件有關的主要事實的做法是間接的,間接證據只能證明案件的主要情節或事實的各個部分。因此,任何間接證據必須結合其他證據來證明案件的主要事實。

(二)間接法與相關案件的主要事實的間接證據確定的間接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方法必須是邏輯推理。在唯一的直接證據並不間接證據,證明了推理過程更加複雜。

關於直接證據與間接證據的的特點,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證據的分類中還有實物證據與言詞證據,那麼這種分類下的證據又有哪些特點?你可以到我們本站的相關欄目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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