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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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金嗎?

很多人再失業之後就沒有了相關工作來源,但是在失業之後是可以領取相關的失業金的,那麼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金嗎?在解除勞動合同後領取勞動金是需要公司進行寫出證明,然後到相關部門進行證明就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怎樣寫可以領失業金?公司辭退或者終止合同都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享受失業保險的對象須具備三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所以單位辭退員工的,最好是在解除勞動合同上證明書上寫明由單位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即體現系非因本人意願解除合同即可。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金嗎?失業金首先是要購買了失業保險1年的才能享受失業金的相關待遇,對於失業金來説必須要證明你個人是沒有工作的,所有需要原公司或者單位簽署相關失業的證明才能夠在有關部門來領取失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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