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商品房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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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商品房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一、在北京商品房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北京房子土地使用證需要購房者辦好房權證後,需攜帶相關現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總證等材料到北京國土局辦理。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認真核實,需要確認無誤後進入審批程序;在5個工作日後便可以帶身份證明領取商品房的土地證。

購房者在買到商品房後要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按照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還需要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證。具體流程如下:

1、購房者在買到商品房按規定辦理好房權證後,需攜帶現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總證複印件、合同、房屋辦證的契税發票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辦理。

2、開發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後,把土地證總證面積根據購房者的房屋所佔面積數據分割多個小證數據;

3、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進入審批程序;

4、5個工作日後帶身份證明領取土地證,因辦房權證已經繳納契税等費用,只需繳納登記費(工本費)即可。

二、土地使用證的作用是什麼?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

土地使用證的期限

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多長,主要是針對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來講的。是根據土地的用途來確定的。規定如下: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業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綜上所述,購買商品房後,辦理土地使用證很重要。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密不可分,都是法律認可的證件。關於商品房土地使用證的費用,在辦理土地使用證的過程中需要繳納的費用包括成本、土地登記費、印花税等,一般來説費用比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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