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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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麼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證?

怎麼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證?

購房者在買到商品房後要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按照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還需要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證。

1、購房者在買到商品房按規定辦理好房權證後,需攜帶現房主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總證複印件、合同、房屋辦證的契税發票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辦理。

2、開發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後,把土地證總證面積根據購房者的房屋所佔面積數據分割多個小證數據;

3、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認真核實,確認無誤後進入審批程序;

4、5個工作日後帶身份證明領取土地證,因辦房權證已經繳納契税等費用,只需繳納登記費(工本費)即可。

二、土地使用證變更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説明。

1、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2、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上述材料中的複印件須加蓋申報單位的公章證明原件與複印件一致;)

3、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4、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5、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綜上所述,人們買到商品房後,需要儘快辦理兩證,拿到房產證後,就可以帶上產證原件及身份證、契税發票、開發商的土地證總證去國土局辦理。材料齊全的話,幾天內就可以拿到單獨的土地使用證,上面會記載土地使用年限及類型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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