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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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買到商品房後,要及時辦理兩個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同房產證一樣,土地使用證也是商品房的重要證件之一,有了它,才能説明商品房是合法建設的,並且遇到拆遷後,土地使用證登記的面積就是補償面積。那麼如何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權證?下面小編給大家做個介紹。

如何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權證?

一、如何辦理商品房土地使用權證?

商品房辦理土地證前需要先辦好房權證,按如下流程辦理:

1、購房者辦好房權證後,攜帶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總證複印件、合同、房屋辦證的契税發票等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到土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

2、開發商在出售完商品房後,把土地證總證面積根據購房者的房屋所佔面積數據分割多個小證數據;土管部門工作人員受理後進入審批程序;因辦房權證已經繳納契税等費用,只需繳納登記費(工本費)即可。

二、土地使用證的重要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

綜上所述,對於購房者而言, 有了商品房土地使用權證才能稱為完整的擁有對房子的產權。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手續也不難,人們辦好房產證後,帶着土地證總證、房產證、身份證等資料到國土部門辦理即可,經過審核後,確認無誤的話,國土部門會為其辦理土地使用證分户手續,頒發土地使用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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