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犯和數罪併罰有什麼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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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象競合犯和數罪併罰有什麼區別嗎?

想象競合犯和數罪併罰有什麼區別嗎?

想象競合犯和數罪併罰的區別是:

想象競合犯是一個犯罪行為觸犯數個罪名,但是依照比較重的罪處罰。而數罪併罰是實施了數個行為,分別構成幾個不同的犯罪,然後數罪併罰。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犯罪行為數量的不同,想象競合犯是一個,數罪併罰是數個。

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於一個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後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輕傷,就屬於想象競合犯。我國《刑法》沒有明文規定的想象競合犯,但這一概念在《刑法》理論上一直是被承認的,併為司法實踐所普遍接受。

數罪併罰是指對犯兩個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別定罪量刑後,按一定原則判決宣告執行的刑罰。數罪,指一人犯幾個罪。各國刑事立法規定構成數罪的時間界限有所不同:有的規定發生在判決宣告以前,有的規定在判決確定以前,還有的規定在刑罰執行完畢以前。中國《刑法》規定,在判決宣告以前犯幾個罪的是數罪,但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以前又犯新罪的,也是數罪,應按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數罪併罰有什麼條件?

(一)必須一人犯有數罪。這是數罪併罰的前提條件,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不構成數罪,就談不上對數罪實行合併處罰。

(二)一個人所犯的數罪,必須是指在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或者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還有未經處理的漏罪,或者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過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這三種情況下的數罪,才能實行數罪併罰。

(三)數罪併罰不是對犯罪分子數個罪簡單地加重處罰,而是先對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別定罪處罰,然後再根據數罪併罰原則,決定該犯罪分子應執行的刑罰。

想象競合和數罪併罰是有一定區別的,主要在於懲罰的罪行有幾種。數罪併罰有一定的條件,比如説一個人必須要犯了兩種及以上的罪行才是數罪併罰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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