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犯和法條競合犯的區別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一、想象競合犯和法條競合犯的區別有哪些?

想象競合犯和法條競合犯的區別有哪些?

1.定義不同:想象競合是行為人的一個不法行為,侵害了兩個以上法益,觸犯了兩個以上罪名法條,適用任何一個法條都不能全面、充分評價該行為的不法內容。法條競合,指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數個具有包容關係的具體犯罪條文,依法只適用其中一個法條定罪量刑的情況。

2.判定不同:一個行為觸犯的數罪名所在法條之間是否存在某種內容上的重合,如果不存在任何重合,屬於想象競合犯;如果存在某種重合,是法條競合犯。

3.法條不同:觸犯的數罪名所在數法條之中,能否有一個法條完整的評價該犯罪行為。如果不能完整評價,是想象競合犯;如果能完整評價,是法條競合犯。

想象競合與法規競合具有四個共同特徵:

其一,一個犯罪行為;

其二,觸犯規定不同罪名的數個法條;

其三,兩者的法律本質都是一罪,而非數罪;

其四,最終都適用一個法條並且按照一罪予以處罰。

想象競合與法規競合之間存在顯著或根本的差別。

二、想象競合犯的危害特徵有哪些?

(1)數結果説:該説認為想象競合犯是指由於實施一個行為,在客觀上同時發生數個結果而觸犯了幾個罪名。

(2)數客體説:該説主張想象競合犯客觀上侵犯了數個犯罪客體。想象競合犯的危害本質在於它侵犯了數個犯罪客體,而不是造成了數個危害結果,犯罪客體是受刑法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係。

侵犯一定的客體是犯罪社會危害性的本質,是一切犯罪的必備要素,危害結果只是犯罪客體受到侵犯時的一種物質表現,而且並不是所有犯罪客體受到侵犯都表現為一定的物質形態,只有在想象競合犯觸犯的數罪名都是結果犯時,他對數客體的侵犯才表現為“產生數個危害結果”,危險犯、行為犯情況下,想象競合犯沒有“產生數個危害結果”的特徵。

綜合上面所説的,想象競合犯和法條競合犯兩者都是屬於一個犯罪行為而觸犯了不同的罪名,但對於在定義上還有判定上,以及還有法條上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執法人員在認定時也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不同的行為所承擔的處罰都是不一樣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