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高温補貼標準有哪些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在夏季高温環境中工作,是對員工身體的一種嚴峻的考驗,很容易發生中暑事故。我國法律有規定,企業在夏季必須對員工發放高温補貼,這是企業對員工的補償性福利。員工高温補貼標準有哪些內容?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與大家分享一下。

員工高温補貼標準有哪些內容?

一、國家法規關於高温補貼的規定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門制定發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防暑降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實際情況制定發放標準,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你所在的公司去年以發放清涼飲料為由不用給職工發放高温津貼是不對的。如果公司今年仍不發放高温津貼,你們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患職業病的應認定為工傷。《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温作業或者高温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國家衞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於2013年12月發佈的《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把“中暑”列為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因此,如果職工因高温作業或者高温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應認定為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二、高温費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防暑降温費等職工福利費應納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

按規定發放防暑降温費和高温津貼的會計分錄如下。

無論以實物還是現金髮放防暑降温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防暑降温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符合規定發放的高温津貼: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崗位津貼(高温津貼)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供給全體職工的清涼飲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費用或製造費用——勞動保護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對高温補貼是強制執行,補貼發放一般是6月到9月,為四個月。如果員工在高温環境中發生中暑,可以申請工傷。如果企業不予發放,員工可以到相關部門投訴。員工高温補貼標準有哪些內容?以上就是小編對問題的回答,大家看過之後會有一個具體的瞭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