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合法三胎可以享有產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一、再婚合法三胎可以享有產假嗎?

再婚合法三胎可以享有產假嗎?

再婚合法三胎可以享有產假,夫妻雙方生育第三胎符合計生條例規定再生育的,就能夠享受國家規定的所有產假福利待遇,符合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三十天,配偶陪產假十五天。也就是説,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將享受到國家規定產假98天加上30天獎勵假,為128天,與此前的產假天數相同。相對於此前不能享受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女性而言,則是新增30天產假。

二、產假期間有關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 30天(晚育) 15天(難產)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説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女職工在生育期間是可以享受產假的,相關情況的認定可以基於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辦理,如果涉及到用人單位未履行有關規定而未支付相關待遇的,職工是可以向勞動仲裁管理部門申請仲裁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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