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準時發工資怎麼辦?
公司不準時發工資,換句話説也就是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行為,公司方面除了要及時支付員工工資外,還有可能承擔一些賠償責任。但此時對於員工來講更重要的是,該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工資呢?本站為您解答。
一、公司不準時發工資怎麼辦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文件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二、拖欠工資要到哪裏投訴
拖欠工資投訴、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
1、勞動局
2、勞動仲裁委
三、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拖欠工資賠償金勞動法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我們知道往往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會與公司約定支付工資報酬的具體時間是什麼,如果超過該時間公司還不能支付工資的話,則就屬於拖欠工資的情況。這個時候,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更多相關知識,你可以到本站網站進行詳細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