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勞動者工資該怎麼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拖欠勞動者工資該怎麼處理

實踐中,經常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有時候是因為老闆捲款跑路了,而有的時候則是因為單位確實經營困難發不出工資,但不管是在怎樣的情況下導致的拖欠工資,此時肯定要做出處理的。那到底拖欠勞動者工資該怎麼處理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拖欠勞動者工資該怎麼處理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農民工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於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碰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千萬不能採取爬樓、堵路等過激行為和暴力等手段,一定要依靠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否則,一時衝動不但於事無補,還有可能因觸犯刑律被追究責任。

二、拖欠工資該如何賠償

1、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2)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3)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中認定的拖欠工資可能與我們普通勞動者認定的拖欠工資是不同的,一般不能單位晚發幾天工資就認為構成拖欠,這肯定是不合理的。但要是單位的行為真的構成拖欠的話,則此時建議勞動者最好通過一些合法的途徑來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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