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勞動合同試用期走了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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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合同試用期走了有工資嗎

在一個員工到一個公司進行工作期間,對於公司來講,可能會有一定的試用期來考核員工,有的時候可能在試用期,並沒有一些保障,那麼沒有勞動合同試用期走了有工資嗎,根據合同法規定,無論是否有一定的合同對於試用期的員工應該是有一定的工資,具體看下文。

一、沒有勞動合同試用期走了有工資嗎

試用期必須籤勞動合同嗎?試用期是要籤合同的。勞動合同雙方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即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也應依法為員工參加社保。在試用期,勞動者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實踐中,確實有不少用人單位口頭與勞動者約定3個月或6個月試用期,但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認為試用合格,就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就解除勞動關係。實際上用人單位這種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是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説。用人單位只約定試用期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不存在試用期,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將按照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處理,單位往往要“吃虧”。

二、沒有勞動合同試用期走了有工資嗎應怎樣處理

試用期不籤合同有雙倍工資嗎?試用期不籤勞動合同的現象原來比較普遍,《勞動合同法》實施後,因為存在不籤勞動合同就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因此,用人單位對此比較重視,紛紛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沒有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是有很多。很多未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普遍認為既然是試用期,等試用了以後再籤也不遲,不試用怎麼知道員工是否是單位需要招聘的人呢。這種認識和想法是錯誤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因此,未訂立勞動合同,也就不存在試用期。用人單位在未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給員工設定試用期不成立。

三、沒有勞動合同試用期走了有工資嗎的相關規定

以試用期不合格辭退員工自然也不成立。法律責任:《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試用期必須籤勞動合同嗎?答案是肯定的。試用期未籤勞動合同有雙倍工資嗎?對於這些問題,上文中都有十分清楚具體的介紹,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時,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但現實生活中,在勞動者轉正之後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有不少。事實上,如果單位在試用期內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是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的。如果您不知道該如何向單位主張雙倍工資,您可以諮詢一下勞動法律師的意見,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

在閲讀過上述文章中的有關內容,我們能夠了解到,對於這種情況,公司可能會給勞動者雙倍的工資進行賠償,因為這種情況下,公司可能會違反了國家的勞動法規定,對勞動者來講,可以通過合法的手段來進行維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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