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上海餐飲的主要內容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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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上海餐飲的主要內容是哪些

近年來,我們國家關於勞動合同的糾紛時有發生,這就是因為大多數人不瞭解相關的法律條款,比如勞動合同上海餐飲的內容是什麼?相關規定又是什麼?多瞭解這些相關內容有助於保護我們自己的合法權益。接下來,請跟隨小編的腳步來看一下。

一、勞動合同上海餐飲的主要內容是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合同上必須體現的內容是: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

(三)勞動合的期限(也就是起止時間)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為防止勞務外派和不對口、堪至工作內容違法的隱患,必須明確約定)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這是為了防止違法超時加班加點,充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休息休假權)

(六)勞動報酬(這是重點,勞動者在正常的工作時間應當取得的工資數額,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應當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工作報酬)

(七)社會保險(由當地社保部門明確必購險種,如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等)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為的是保護勞動者不受不法侵害和安全作業等)

(九)附加協議(各行業,如餐飲、建築等行業可以在附加協議中約定本行業的一些約定,或勞動者與僱用方對其他事項的約定和補充)只要有以上九項內容,這份合同就算是一份完整的合同內容,要真正生效,必須雙方對內容進行確認和約定,並簽字蓋章才能生效。內容不得與《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背,否則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條內容來認定其無效或部分無效。

二、新勞動法中有對餐飲企業中服務員的標準嗎?

對於錄用服務員的合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根據本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以上的1-9項是必須註明的。

綜上所述,這些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於勞動合同上海餐飲等問題的內容。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建立勞動關係之後呈現出來的,勞動合同中規定了簽訂合同雙方應該盡的義務和應該得到利益,並且勞動合同的制定應該結合法律。如果在簽訂勞動合同是遇到困難,可以找律師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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