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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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都會規定期限,這也是為了雙方的利益考慮,那麼關於孕婦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賠償?如果合同是自動到期的,不續簽用人單位也是沒有過錯的,所以是不用進行賠償的,但是孕婦比較特殊,應該等到哺乳期滿才行。

孕婦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賠償

一、孕婦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賠償

女職工懷孕的,合同到期,公司不需要續簽,但應當順延至哺乳期滿。公司以原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繼續履行;職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公司應當經濟補償金二倍即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兩個月工資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爭議是很簡單的,你們訴訟直接執行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是不能解除合同的。也可以去勞動局申請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給律師一定的費用,不用你們付錢

法律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合同到期,必須自動延續到分娩滿一年後。如果到時以你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合同的話也需要向你支付補償金,工作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你有生育險,享受生育險待遇,應該報銷你的接生費、住院費、手術費等費用。

孕婦合同到期不續簽如何賠償?合同自動到期就可以不用賠償,雖然在習慣中,合同到期了之後就是續簽,但是如果職工單方面不續簽的要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就不用給予員工賠償了,自動到期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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