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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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勞動關係存在的書面證明,合同規定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勞動合同又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實踐中,不管是解除哪種合同,都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那麼大家知道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滿足哪些條件嗎?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有哪些

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以下十四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五種情形下終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草案還規定,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五種情形之一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終止。這五種情形是:

(一)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二)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固定期限合同雖然沒有確定的合同期限,但是不代表沒有合同的終止時間,一旦違反法律規定的合同要求,就有可能被要求終止,其次,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很有可能引起很多矛盾的發生,所以在簽署前,一定要認真的閲讀合同的內容,考慮清楚,以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產生。如您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可諮詢本站網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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