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1個月辭職是否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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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1個月辭職是否有工資

生活當中哪一行業對員工本身的要求都非常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公司和員工約定的就有試用期,就是要在試用期之內雙方有一個相互適應的過程。員工如果覺得在試用期內不能夠很好的適應公司的話,過了試用期離職就可以。問題是有些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僅僅一個月,就產生這樣一種想法入職1個月辭職是否有工資?

一、入職1個月辭職是否有工資?

根據相關規定,入職一個月離職的工資,提前告知用人單位且符合離職手續要求的,工資是會發的。

1、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社保在入職後一個月要辦理,未辦理可以社保部門投訴

2、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6、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7、如果涉及工傷問題,先由單位申請,單位30日不申請,自己趕緊申請。另外請保存好能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牌,工服,工資條或工資入賬證明,與負責人的通話錄音等。

8、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建議委託律師蒐集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最大限度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二、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要按照國家的規定,入職1個月辭職並且用人單位也同意的情況下,肯定是能夠領到工資的。問題絕大多數像這種入職一個月就和公司提出辭職的員工,幾乎工資是很難領取得到的。如果雙方在這一個月之內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員工工作才僅僅一個月就想辭職,不要説是工資,有些用人單位甚至會要求員工本人賠償公司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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