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一個月內辭職是否有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入職一個月內辭職是否有工資

無論是從感性還是理性的角度上來説,新員工入職才僅僅一個月就想要辭職的這種情況都非常不妥。正常情況下,新員工可能在這一個月之內有些適應能力比較慢的會覺得各方面處理起來都不是特別的得心應手,心裏存在落差感可能就急於的想要離職,自己也覺得錄製時間太短了所以才會擔心入職一個月內辭職是否有工資?

一、入職一個月內辭職是否有工資?

根據相關規定,入職一個月離職的工資,提前告知用人單位且符合離職手續要求的,工資是會發的。

1、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社保在入職後一個月要辦理,未辦理可以社保部門投訴

2、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5、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6、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7、如果涉及工傷問題,先由單位申請,單位30日不申請,自己趕緊申請。另外請保存好能證明你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牌,工服,工資條或工資入賬證明,與負責人的通話錄音等。

8、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建議委託律師蒐集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最大限度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二、辭職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一方面,一定要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

用郵件的方式辭職是不行的,郵件通常沒有證據的作用,且郵件保留在企業的服務器裏,離職員工不容易提取證明。

員工這時需要書面形式的辭職信,在紙質的辭職信上,需要有員工親筆簽名,辭職信一般交給直接上級或企業的人力資源部。

辭職信給了企業,員工怎麼能證明自己已經按勞動法的要求,用“書面”形式通知企業了呢?員工這時能做的,只能是在遞交書面辭職信的時候,跟企業要一個收到辭職信的回執。

如果這個不太容易辦到,那隻能用人證,人證在勞動仲裁的時候可能有用,在法庭通常效用不高,因為人證一般是企業的同事,法庭可以認為是利益相關者。

2、另一方面,要辦理工作交接。

按勞動法,員工雖然到30天的時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辦理工作交接。當然工作交接是企業安排的,如果企業不安排,也最好寫一份工作交接清單,用書面的形式,對工作及自己工作時間的安排進行説明,遞交給直接上級或人力資源部,一式兩份,自己保留一份企業蓋章或相關人員簽字的。

不辦理工作交接,企業可以暫扣工資,直到交接後再發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發。企業還可能會在員工轉檔案,轉社保,開離職證明時,為難員工。雖然扣留檔案與社保不符合勞動法規,可參考:辭職時要考慮的四個法律問題(點擊打開),但經常有企業這麼做,打官司會導致離職成本的增加。

可實際上,員工的這種做法最容易和公司引發糾紛,員工就算通過仲裁的方式讓公司給自己結算這一個月的工資,那到最後花費的打官司的費用甚至要比這一個月的實際所得還要多,所以入職一個月辭職的這種做法很不理智,成年人不應該用這種方式來處理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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